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07 13:15:43
工作目标:《广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桂工信节能〔2016〕822号)指出,“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统筹推进全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以冶金、有色、建材、汽车、机械、制糖、林板、轻工等行业、纤维板产品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2020年,初步建成完善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3家绿色园区和30家绿色工厂,开发5种绿色产品,创建1条绿色供应链,建立满足广西绿色发展需要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实现对工业绿色发展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鼓励政策:自治区充分利用节能专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渠道,重点扶持区内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优先推荐列入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申请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资金支持;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并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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