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07 13:25:08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工作,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通过项目贷款贴息、节能环保改造、示范企业创建、园区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培育绿色制造企业和绿色园区。截止2019年11月,我区已建设6家国家级绿色园区、19家国家级绿色工厂、4个国家级绿色产品,2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23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工作目标:《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指出,到2020年,计划创建3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工厂,推广50种绿色产品。《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指出,目标到2020年,自治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8%,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73%,创建40家绿色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到2022年,全区工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
鼓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灵活运用自治区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各类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改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淘汰落后的企业及项目予以支持。各市、县(区)政府及工业园区,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推动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加大绿色发展投入。优先支持绿色制造企业申请自治区工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及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给予绿色金融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对认定为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绿色工厂项目,并按照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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